本资料《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主要用于指导汽车库、修车库及停车场在规划、设计与建设过程中的防火安全工作,旨在落实国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该规范依据原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要求,在国家标准GB 50067-97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编制而成。其核心应用场景涵盖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及停车场的总平面布局、建筑构造、消防设施配置等环节。通过规范这些场所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及灭火救援设施设置,本资料致力于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静态交通设施的本质安全水平,是工程设计单位、消防监督部门及建设单位必须遵循的技术依据。
本资料正文共分为九章,结构严谨,内容详实,涵盖了从总则到电气系统的全面技术要求。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术语,明确了半地下汽车库、多层汽车库及敞开式汽车库的定义。第三章规定分类和耐火等级,增加了面积控制指标。第四章涉及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具体包括一般规定、防火间距及消防车道要求。第五章聚焦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详细阐述了防火分区、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卷帘以及电梯井、管道井等其他防火构造的具体标准。第六章规定安全疏散和救援设施,调整了疏散坡道宽度等相关规定。第七章涵盖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细化了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并增加了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第八章涉及供暖、通风和排烟,包括供暖通风及自然排烟的相关规定。第九章规定电气系统的安全要求。此外,资料末尾附有本规范用词说明及引用标准名录,确保技术术语的准确性和标准引用的规范性。
本资料的适用对象主要为从事汽车库、修车库及停车场设计的注册建筑师、消防工程师、结构工程师,以及负责项目审批的住建部门人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还包括汽车库运行管理单位及相关的科研、教学人员。在工程建设的前期设计阶段,设计单位需严格依据本规范进行图纸绘制与方案论证;在施工与验收阶段,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需对照强制性条文进行质量把控。使用时,建议将本规范与现行其他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结合使用,特别是在处理汽车库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机械式汽车库停车规模等复杂情况时,需综合考量各章节间的关联性。对于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应参照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负责的技术内容解释,确保技术应用的准确性与合规性。
本资料中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次修订的关键技术调整包括:增加了半地下汽车库、多层汽车库的定义,修改了敞开式汽车库的定义;增加了汽车库、修车库分类的面积控制指标;调整了部分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调整了汽车库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的相关要求;调整了机械式汽车库停车规模、防火分隔及灭火救援的相关规定;增加了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调整了汽车库疏散坡道宽度的相关规定;细化了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增加了自然排烟的相关规定。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主编单位为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参编单位包括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多家权威机构,主要起草人包括沈友弟、倪照鹏、胡波等专家,确保了规范的科学性与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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