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料《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2024)》主要用于规范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生产、安装、验收及维护管理,解决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如何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技术标准问题。该资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于2024年4月29日发布,并定于2025年5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替代GB 17945-2010版本的最新国家标准,它明确了系统在各类建筑场所中的应用要求,旨在通过统一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提升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可靠性与有效性,为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的相关系统配置与监管。
本资料章节构成严谨,核心内容涵盖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及使用说明书等九大主体章节,并附有六个规范性附录。其中,第3章详细定义了“A型消防应急灯具”“B型消防应急灯具”及各类控制器、电源的新旧术语;第4章对系统及设备进行了重新分类,增加了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及配电箱、控制器的分类说明;第5章是核心部分,详细规定了系统功能性能、设备通用技术要求、灯具及控制器、电源、配电箱的具体功能与性能指标,如自检功能、重复转换性能、电气强度等;第6章列出了从外观、结构到气候环境耐受性、电磁兼容性能等32项具体试验项目;第7章明确了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规则;附录A至F则分别规定了系统及设备组成、产品型号、灯具自检信息存储、专用疏散指示标志、图显装置及研磨轮的具体技术要求。
本资料适用于消防设施设计人员、消防工程师、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生产企业以及建筑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在工程设计的方案制定阶段,设计人员需依据本资料中的系统分类和设备技术要求进行选型;在设备安装与调试阶段,施工单位应参照第5章的功能性能要求及第6章的试验方法进行自检与调试;在竣工验收与日常维护阶段,监管部门及物业单位可依据第7章的检验规则及附录中的标志、说明书要求进行核查。使用时,建议结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其他相关标准综合应用,特别注意新旧标准过渡期的技术衔接,确保现有系统符合2025年5月1日实施后的新规要求,避免因标准更新导致的安全隐患或合规风险。
本资料关键要点包括:明确了“A型”“B型”应急灯具及集中电源、配电箱的分类定义;删除了“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等旧术语,增加了“指示状态可变”等多信息复合灯具定义;技术要求中增加了程序和数据存储要求,删除了氧指数要求,将“耐压性能”更改为“电气强度性能”;试验项目细化至32项,涵盖高温、低温、恒定湿热、振动、碰撞、外壳防护等级及多项电磁兼容抗扰度试验;附录中增加了灯具自检信息存储、图显装置等具体要求;标志要求涵盖产品标志、质量检验标志及其耐久性;使用说明书需符合第9章规定。实施日期为2025年5月1日,此前发布的GB 17945-2010版本同时废止,所有相关生产与检验活动均需严格遵循新版标准中的具体技术参数与判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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